为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,增强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,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,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,注重主体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统一,进一步提升本校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,推进语言文字工作,营造和谐语言环境。努力做到人人都讲普通话,人人都写规范字,一起说好普通话,写好规范字,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环境。让我们共同去了解规范的语言文字吧!
一、什么是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规定: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。
二、什么是普通话?什么是规范汉字?
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,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,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。
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、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。
三、哪些情形必须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?
1.广播、电影、电视用语用字;
2.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;
3.招牌、广告用字;
4.企业事业组织名称;
5.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、说明。
四、哪些情形可以保留和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?
1.文物古迹;
2.姓氏中的异体字;
3.书法、篆刻等艺术作品;
4.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;
5.出版、教学、研究中需要使用的;
6.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。
五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是何时通过并施行的?
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已于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。
六、普通话就是北京话吗?
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为基础发展起来的,但是,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,也就是说,普通话不包括北京话里的土词、土语和土音。这就表明普通话实际上是规范化的现代汉语书面语的口语形式。也体现了普通话与北京话的共同点与区别点。

七、推广普通话就是不让说方言吗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“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”。推广普通话并不是不让说方言,而是要在会说方言的基础上,还要会说民族共同语。是在正式的场合和公众交际的场合讲普通话,并不是排除在非正式场合讲方言。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有重点、有步骤地进行的,并不是一刀切,也不是所有场合一律不让说方言。
